受大连海事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10 时,公开拍卖钢板货物若干(详见评估报告)
展示时间: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展示地点: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海路97号,浦项长兴(大连)板材加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拍卖地点:大连海事法院长兴岛法庭705室审判庭
拍卖理由:大连海事法院(2015)大海执字第27、28号执行裁定书
一、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 5 月 5日 15 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海事法院708房间交纳保证金 163 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户名:大连海事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大连中山支行,帐号:212015012000530178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5年5月5日 15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凡与该钢板货物有关的债权人,大连银辉海运有限公司、大升(大连)物流有限公司等利害关系人,于拍卖日到场或参加竞买,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购买权。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三、拍卖公司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11-83729909 13204087999
四、法院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411-8528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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