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月20日10时至2015年1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慈溪市梦益标准件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慈溪市新浦镇上舍村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及浙B0652P车辆一辆,机器设备包括EAS75螺杆空压机、GCS-B高速自动螺丝机、DT0880高速打头机等71项,187台(套)。车辆为一辆跃进牌NJ10货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1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至2013年12月30日,发动机号为CY4102-C3E,车外廓长/宽/高分别为5995/1960/2275MM,燃料种类为柴油,核定载重量为1.745吨,排量为3.9L,手动变速箱。(详见评估明细表,实物以交付为准)。
起拍价:57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交付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年月、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
七、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买受人应依法办理强制保险、过户等手续,本院不予负责。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拍卖成交后的所有费用(搬运费、拆装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020401600000447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4-63912692、0574-63912587,监督电话:0574-639127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