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月21日15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小松PC200-8加大斗挖掘机一台,购置日期2010年3月,参考价69.98万元,保证金13万 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16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25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月21日14时50分之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11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龙路公安局东邻
咨询电话:0538-7230997 13561751783 13905387635
传 真:0538-7230997
五、法院监督电话:0538-3567099
泰安国信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