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汽锻造9台报废设备及12台叉车整体转让
发布:长春产交所
拍卖时间:01-0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公开转让以下资产:
一、转让标的及瑕疵声明:标的①9台报废锻压设备整体转让,标的②12台叉车整体转让,(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1、数量、品质、完整程度等均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2、挂牌转让一旦成交,视为买受人对标的质量、状态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自费搬运提取,具体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二、挂牌价:标的①67.8366万元;标的②42.8221万元
三、保证金:标的①23万元;标的②14万元
四、转让方式:动态报价,金马甲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5日、6日9:30—11:00,地点1: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1号门)地点2:长春是西开运街6988号一汽锻造二厂,地点3:一汽锻造三厂(一汽轴齿中心)。
六、登记报名地点: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七、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至2015年1月6日15:00。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登记保证金存款凭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八、自由报价期起止时间:标的①2014年12月30日9:00至2015年1月7日9:00,标的②2014年12月30日9:00至2015年1月7日9:10。
九、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为:标的①2015年1月7日9:00,标的②2015年1月7日9:10,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十、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特殊说明:成交后受让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同时标的①需交付6万元搬运保证金,标的②需交付2万元搬运保证金。
成交价款结清后由委托方在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受让方拆除、清运及资产交割完毕,经委托方确认后,由中心无息退还搬运保证金。
长春地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长春市政府南侧)
咨询电话:0431-85370113、85370139 联 系 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