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服装、玩具等物资拍卖
发布: 海关物资拍卖
拍卖时间:11-26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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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海关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13 时3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3号拍卖厅举行海关物资拍卖会(开通网络同步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目录):
服装、玩具、布料、手机、零件、配件、镜片、硅树脂、玻璃纤维纱线、重烧镁、釉面砖、瓷砖、热轧钢带、橄榄油等以及历次流拍物品等。【保证金5万元】
二、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61677350程小姐 61677357马先生
咨询地点:上海市真光路1219号909室
三、展示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竞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博华拍卖有限公司(真光路1219号909室)领取看样单(节假日除外),凭看样单自行到指定仓库看样(每单限二人)。
看样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
四、竞买须知:
1、竞买人(包括网络竞买人)应该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于拍卖前交付拍卖保证金(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规定的时间前到帐),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入场。网上竞买人须于2014年11月25日下午3:30前至我公司(真光路1219号909室)办理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
3、买受人须在标的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和《拍卖特别说明》。
五、海关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海关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安全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海关、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负责提货、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项,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税、费。
3、买受人运输、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安全技监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销售其成交标的;否则,买受人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对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海关物资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