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9日10时至2014年6月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宁波市镇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的约327吨金属杂料和存放于公司本部的约50吨废铝杂料金属,整体拍卖。
标的物特别说明:因拍卖标的物比较散乱,竞买人需提前自行看样,参与拍卖即视为对评估报告列举物品数量与实际物品数量一致,同时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即派人管理并及时清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民事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一周内,交付地点在宁波明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镇海嘉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并在一个月内提取完毕,超出时间需支付相应的场地租赁费。
起拍价:10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必须具备废旧金属处理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司,个人不允许参与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6月3日起至2014年6月6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保证。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在宁波明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镇海嘉信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内,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一周内,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对并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天之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69、0574-86377570,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