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5日10时至2014年6月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托福科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十七房村)所有的各种型号、规格机器设备51台(其中立式加工中心6台、行车9台、铣床、车床、磨床、切割机、钻床、合模机、火花机、穿孔机等36台)及沙发、办公桌等办公用品一批(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整体拍卖。
起拍价:380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28日起至2014年6月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保证。因上述机器设备放置时间较长,有存在故障可能;提取时仅限拆除该机器随附电缆,所有变压器、控制柜及其通至变压器电缆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行车可拆卸轨道;中央空调、固定装修、电灯及照明电路、水管等供水设施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部分设备设有抵押,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三个月内,交付地点在宁波托福科工贸有限公司内。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对并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70,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