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的委托,定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803室拍卖以下标的:
瓦房店市泡崖乡轻型墙体材料厂院内放置的型号为 QTZ5008 塔吊1台及附属设施、滚筒搅拌机1台、小翻斗车1辆、强力搅拌机2台、活动板房1个、活动板房4个(大)、活动板房1个(小)、铁桥板190块、切丝机2台、钢筋切割机1台、煨弯机1台、给料机1台、卡扣(168捆、每捆5个)、手推车27辆、铁皮21块、电缆线3捆(一捆为25平方,长90米;一捆为35平方,长90米;一捆为10平方,长40米)、电表箱5个(3大2小)、铁质水槽5个(1大4小)、标的物评估价合计为人民币221,651元。(详见大连海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达评鉴法字[2012]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5月29日15点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10房间预交保证金4.5万元或汇入其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并在2013年5月29日16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9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82827033 0411-82827039 18640835702
注:请大连大众典当行有限公司、刘培忱及相关权利人到场参加拍卖会。(本次拍卖活动接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