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4月26日10时变卖如下标的:
一、位于夹江县长青玻璃厂装载机、锅炉各一台,变卖价14.1万元,保证金2万元。上述各标的税费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处展示,对于变卖标的,公告期内若只有一人报名申请购买,公告期满后,该申请人即为买受人;公告期内若有二人以上报名申请购买,则于2013年4月26日10时通过公开竞价之形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标的相关情况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报名及拍卖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80号4、5楼
咨询电话:(0833)2428661 189906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