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2日10时至2023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灌南县新文化商业中心商业裙房S4001-S4017、S4018-S4021、S4022-S4026室房产,S4001建筑面积:45.29平方米、S4002-S4017建筑面积:628.63平方米、S4018-S4021建筑面积:118.9平方米、S4022-S4026建筑面积:221.09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
评估价:6590415元;起拍价:3690632.4元;保证金:73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实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网络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3年11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灌南支行,账号:9558831107000609657),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贷款事宜可咨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咨询电话:(谢经理)18251400388、13196839222。能否贷款,由银行最终决定,如贷款不能,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余款。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电话:0518-80520847(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18-83968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拍卖辅助机构:江苏徽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万经理(18360540180)
辅助机构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1602室
灌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