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江中路288号土地及建筑物拍卖
发布: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拍卖时间:04-0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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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2017年4月7日20时至2017年4月8日2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中路28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5363万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是5万元的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竞买开始前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7年3月7日-4月7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的请先缴纳保证金,凭竞买号在2017年3月31日前拨打法院咨询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开户账号:955885440200009517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8-86434554 028-86434224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一路22号附1号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