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将对委托人委托的以下标的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方式进行公开变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位于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金悦湾”(沐川县汽车站旁)小区二楼、三楼10个营业用房,房产建筑面积约2032.95㎡,房产、土地均为大证未分割,变卖整体保留价675.5万元,保证金70万元。本次变卖标的采取先整体后分拆单个铺号的方式进行。
二、变卖期限及标的查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竞买人请在公告期限内在标的所在地查看变卖标的和本公司查看标的资料。
三、变卖方式: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限截止日如有2人及以上报名竞买,则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实施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在变卖期限截止日如仅有一位报名者,则确定其为买受人。
四、保证金交纳和报名方式:公告期内,意向人请将保证金汇到法院指定账户,同时持相关有效证件和法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该标的所涉及之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变卖,缺席视为自动放弃享有之权利,参加竞买者则应当到我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标的详情和具体分拆方案请见本公司《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833)2428661 18990699901
公司地址: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四楼
四川乐山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