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28日14: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烟台市牟平区文兴路705号附1号房地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168.02平方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烟房预字2008第072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烟国用(2008)第41708号。拍卖评估价119.2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24日11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烟台银行牟平支行;账号:06531120100060994),并于2017年2月27日15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4238077 13184017799 刘女士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39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4289651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