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2月3日10:1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中区“新东方女人广场”大同路平街层商场一层A107-2号商用房,参考建筑面积:21平方米。拍卖保留价34.4万元,竞买保证金3.4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0年12月2日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0年12月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
1、标的有《重庆市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字号为(2000)按揭第0016号。
2、标的已整体出租,承租人在竞拍中享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在移交及过户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欠缴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38106 63622148李老师 彭老师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