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越江庭296㎡商铺拍卖
发布:罗江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2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四川省罗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24日10时至2017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88号越江庭37栋1层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96.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097607、0097608号,土地证权证号:绵城国用(2006)第52486号,国有土地,商业用途。
起拍价5347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10:00—11:00安排集中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7年2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支行,账号:2305368129100033833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报监督电话:0838-31210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38-3121636(段女士)
注:建议来法院财务室缴纳变卖余款,请不要通过直接付余款。
罗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