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部家居建材中心192号商铺拍卖
发布: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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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10日10时至2016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南路(海南佳邦西部家具城174、175、176、177、178、179、180、192、193号商铺)(总建筑面积为458.40平方米)九套商业房地产。宗地红线外土地已到达完全“五通一平”(即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通讯、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已建成海南佳邦西部家具城,并已投入使用。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3年12月30日。建筑物墙体及天棚无明显裂缝、受潮现象,建筑物无明显倾斜。
九套房产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8、192号商铺,面积42.98平方米,起拍价:5438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儋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儋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17年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及看样(双休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2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儋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儋州支行,账号:39360188000027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海南汇德[2016]房(估)字第2334R18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98-23882712(黄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898-23882773(林主任)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道儋州市人民法院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