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对位于昆明市东方广场C幢商铺1-8号办公1-3号房产以及南苑小区泰园独立商网113、114、115号进行公开拍卖(第3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9日(到账为准)16:00时前将相应保证金缴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昆明市度假区支行营业部,账号:2402 9501 0400 02978)并凭交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到云南捷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先整体后分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3、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以上商铺、办公写字楼存在租赁关系。
5、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6、详情资料备查。
7、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四、拍卖时间:2017年1月11日15时
五、拍卖地点: 昆明市经开区经邮路2号中凰酒店会议厅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9日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13987121858 范 13888782856 钟 0871-63925628
联系地址:昆明市贵昆路211号
云南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