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1月17日9:0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烟台开发区银河怡海小区8号楼1号内10号房产一处,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141.64㎡,拍卖评估价1198400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16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蓬莱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蓬莱市支行,账户:15360101040002586),并于2016年11月16日15:00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4238077 13184017799 刘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39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5615620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