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10日10时至2016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包头市白云区钢材市场1-201房产 起拍价:3614880元;加价幅度:1000元;保证金:1084464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三、自2016年10月28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0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1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白云鄂博支行; 账号:06030125292000630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金【2016】房地产(估)内0206执40号。
咨询电话:0472-8515710(那法官)
监督电话:0472-8512501
联系地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