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华通花园一区138幢105室房地产。建筑面积为123.05平方米,总层数6层,规划用途非居住,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0日,所有权证号00215340。地号320505-003-(003)-GB00117,使用权面积为3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苏新国用(2014)第1210539号,登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071),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3年07月09日。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9月23日10时至2016年9月24日10时止(已流拍);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10月7日10时至2016年10月8日10时止;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10月14日10时至2015年10月15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定于2016年9月29日下午14时到14时30分在该标的物门口统一看样。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 15862515656,殷法官、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2-666035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温馨提示:因案件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有意者可直接留言淘宝旺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或QQ(2081627092),我院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期间及时回复咨询信息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Ο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