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汇丰商贸广场4号楼120㎡商铺二拍
发布: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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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9日10时起至2016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汇丰商贸广场4号楼37室,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次为4层,建筑面积为120.06平方米。所有权证号:昆房权证千灯字第181024353号,登记时间:2011年6月29日,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土地使用权证号:昆国用(2011)第73896号,地类(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4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7年1月7日。(无车库或车位,以上标的具体情况请以现场看样为准)
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启东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启东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开通大额支付),再向支付宝账户用网银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休息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另行安排。(请在开拍前至少提前两天联系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过户税、费按照现行法律政策办理,各自承担,先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票向法院报支。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户口迁移等政策性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若房产证等证件遗失,登报作废的公告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启东市财政局(拨款专用),开户银行名称: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89288015201110000066 ),拍卖未成交的(流拍),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951151 68951136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汇龙镇南苑中路418号)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