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扬州市江阳西路117号(万都装饰城)B2幢5002室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66.5平方米,评估价格为378239元。房屋室内外固定装修参考价值48759元。
本拍卖标的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当次拍卖流拍的,继续进行下一次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7月18日10时起至2016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7月26日10时起至2016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8月3日10时起至2016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起拍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26998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4.2万元,第三次拍卖起拍价28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或者出具情况说明。)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第一次竞价开始6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统一安排组织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七、网络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各种欠费、欠税、户籍情况不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书面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3200174543605250375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看样电话:0514-87938285,
法院网店客服电话:0514-82991174;
法院监督电话:0514-87983046;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656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