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07月31日10时至2016年08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拍卖标的:
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宁夏望远建材商贸物流园(现为望远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P5幢1号、2号房,营业房位于1-2层,总建筑面积为312.02平方米(其中1号、2号房建筑面积均为156.01平方米),一至二层建筑面积相同,空间布局合理,结构均为框架,设计用途均为商业。
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
(1)该房屋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2)该房目前有租赁人。
起拍价:16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0.50万元。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分别不少于1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08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鼓楼支行,账号:29101001040017044)。
咨询时间自自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张法官联系,2016年07月28日至2016年07月29日统一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人:张法官0951-6922118,17795081353
监督电话:0951-6711872,0951-6922072。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