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城街道安居小区177㎡商业房拍卖
发布: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6-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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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6月30日10:0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璧山区璧城街道安居小区(现璧青北路472号附13、14号)商业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77.28 m²,房地证号为212房地证2005字第08870号,商业、划拨、出让地(其中划拨地3.72 m²、出让地23.21 m²),拍卖保留价:66.48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6月2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6月 2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租赁,租期至2028年12月3日,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至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优先购买权。
2、标的物内有物品,房屋内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85295989 85295979 张老师熊老师
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兴旺路9号(瀚恩阳光小区)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