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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图河乡三舍村134㎡商业房二拍

发布:灌云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2月22日10时至2016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灌云县图河乡三舍村房产(坐西面东)134.41平方米。
    规划用途:商业;现状用途:商住;结构:混合;所在楼层/总楼层1-2F/2F;层高:3.4米;建筑年代:1990年;房屋装修:外墙面涂料,内墙乳胶漆,地面贴釉面瓷砖,一层卷闸门、玻璃门,铝合金窗,二层木门,钢窗;设施设备:水、电设施齐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灌国用(2015)第0941号;座落:灌云县图河乡三舍村;地类:综合;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11月;使用权面积:721.36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灌房权证图河字第00032495号;房屋所有权人孙中梅;共有人:张善领;共有情况:共同共有;建筑面积:571.24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本次拍卖的房产属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中的一部分,没有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
    该房产西临灌云县图河中心卫生院,东临图河供销社。附近有银行、超市、邮局、药房及便民服务设施。本标的曾于2016年1月8日10时至2016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灌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竞拍,因公告期内无人报名致流拍。本次为第二次竞拍。
    二、拍卖价格信息:
    起拍价:30.728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2月18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安排看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另两人报名,拍卖方可成立,若一人报名,即使达到保留价也不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帐户:536566578077,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西苑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0518-88997870(王法官);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8-88997883(吴同志)。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8-88997817。
    E拍贷业务办理联系地址及电话:中国银行灌云支行 (灌云县伊山镇西苑中路84号)、田经理0518-85082405   13805121166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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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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