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24日10时至2015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238号、240号、242号、244号、246号、248号、250号、252号、254号1-2层店铺[房产证号:沪房地松字第(2006)第007183号、第007268号、第007261号、第007262号]。
房屋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份约2005年,总建筑总面积1631.19平方米(其中:238、240号1-2层店铺建筑面积506.10平方米;242、244号1-2层店铺建筑面积283平方米;246、248号1-2层店铺建筑面积330.65平方米;250、252、254号1-2层店铺建筑面积511.44平方米),用途:店铺 。
拍卖起拍价:3392万元,保证金: 424万元,增价幅度:5 万元。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需披露事宜: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238号、240号、242号、244号、246号、248号、250号、252号、254号1-2层店铺现已出租经营“世纪华联超市”,拍卖起拍价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室内可搬迁部分、机械设备、家具、电梯等由租赁人添置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案外人主张上述房产已签订租赁关系,租赁期限为2013.3.15-2020.3.15。7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打折560万元已全部收取。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提醒意向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房屋装修、租赁、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判断处理。
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买受人自行分割。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2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房联系人:倪和昌,联系电话1391713138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1月9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87073077、0591-87073116,
举报电话: 0591-87073217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