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东海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5日10时至2015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海县白塔埠镇双拥路东侧、S323省道以北,拍卖对象为1-3层商住用房,目前自用,用于经营宾馆。
拍卖对象共三处,总面积1791.20平方米,其中1#建筑面积为1344平方米,2#建筑面积为397.4平方米,3#建筑面积为49.8平方米,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9.4平方米。1#位于总层数第三层的第1-3层,2#位于总层数3层的第1-3层,3#位于总层数1层的第1层,室内平均净高3.1米。房屋朝向为朝西,混合结构,1#建成于2008年,2#、3#均建成于1989年。终止日期2053年8月21日。
起拍价:505.249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须有2人以上报名并参加竞拍),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东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东海支行,账号:11580188000165334 )。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并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提高转入额度,确保正常参加竞拍。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同方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同方【2015】(连房)(估)字第0241号评估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8-87805132、18936589539(刘法官)
监督电话: 0518-87805192
联系地址: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