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1月16日9:30 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兴街87号1幢127号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1001.22㎡,《重庆市房地产权证》号为201房地证2004字第00006号,商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90.35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1月 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1月 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均有抵押,均有租赁,租赁情况不详。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1分割为两部分出租,分别经营“制衣厂”和“凯尊娱乐城”。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他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当前价格继续加价,方可继续参与竞价。标的物2目前出租为“好老师江北分校”,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30 023-63625166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318215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