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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锦都豪庭21幢249㎡商品房拍卖

发布: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9日10时至2015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锦都豪庭”21幢1104号房地产。该标的物系小高层,六室二厅三卫,房屋建筑面积为249.52㎡,套内面积为213.50㎡,为在售商品房。
    评估价:145.57万元,起拍价:145.57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23日10时起至2015年2月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15年2月5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5年2月6日10时安排看样。(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2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泰州新区支行,账号:73573101831000006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6391939    监督电话0523-86391822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2号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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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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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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