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30日10时至201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花园18栋18-1A1室,为中央花园小区益寿路侧底层门面房,房产所有权证号:马房地权花山区字第2007015694号,房产证载建筑面积98.97m2,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业用房,房产总层数3层,拍卖房产在第1层;土地使用权证号:马国用(2010)第204558号,国有商业出让地。
起拍价:257.3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竞买者请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联系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产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权属、瑕疵等情况已了解并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006080152011100001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标的物的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依法享有优先竞买权,承租人如行使优先竞买权,应在2014年12月26日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身份资料,经法院确认享有优先竞买权后,方可在网上竞价中行使优先竞买权,承租人逾期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资料,导致在网上竞价中无法行使优先竞买权的,责任自负。逾期未向本院提交优先竞买权申请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拍卖优先竞买权。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全部资料。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苏国衡(2014)马鞍山房估字第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十二、拍卖咨询电话:0555-2370060,18900559117
联系人:祖主任,王法官;
监督电话:0555-2370059 。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