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5月31日9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1、元坝镇汉寿路39号原元坝区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层营业用房4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分别约为47.10平方米、32.90平方米、32.90平方米、26平方米;二至六层住房11套,混合结构,每套建筑面积约147.99平方米。
2、元坝镇汉寿路39号原元坝区人民法院院内车库一至二层(二层现经营茶楼),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82.26平方米。
产权面积以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最终确权面积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原址展示拍卖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5月27日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欢迎到我公司咨询,查阅相关资料。
本公告由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为准。
联系电话:(0839)3262339 张女士1398123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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