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本公司定于2010年4月7日(周三)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除外)9:00—17:00 51701227邹小姐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持居民身份证登记。
2、拍卖保证金必须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
3、请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在拍卖会前到场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