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10:00时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永丰县恩江镇城西路31号门面,建筑面积:25.31㎡,房屋所在层/总层数:1/4,起拍价:44.5万元。
有关标的详情另见拍卖资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下午5时止,在永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或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附14号1号楼豪城商务宾馆六楼)报名。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0日在标的现场。
四、拍卖地点: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
五、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和竞买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10万元请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永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永丰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77101040004450)。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永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或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交,其保证金转抵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联系电话:13970612976 聂先生(法 院)
0796-8112388 13576867851(拍卖公司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