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受法院委托,于2013年8月15日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依法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芭茅塘社区居委会14组的营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81.83m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7.68m2(出让期限至2046年5月14日),参考价:109.69万元(单价约:3892元/m2)。
以上标的以现状拍卖,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时应缴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并缴纳。具体事宜请详见标的《已知瑕疵和历史遗留问题告知》和《竞买协议》等相关资料。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的面积以国家有权确认部门确认面积为准,现有权属证明仅供参考,房屋建筑和土地使用权办证面积若出现差异,成交价款不实行多退少补。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办理竞买手续后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有意者,请自即日起咨询查看标的物,并于2013年8月14日16:00前向法院指定帐户交纳30万元保证金(户名: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内江市分行营业部;账号:51001686108051501360。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详情查阅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咨询电话:13909056095 18981447997
本公司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河坝街25号(绿色港湾)1幢2单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