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日下午2时30分在海盐香溢大酒店(枣园中路105号)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29号文化综合市场2—73号、2—83号商业用房二间。建筑面积:25.89+15.04㎡。参考价:16万元,保证金:4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2013年6月17日-7月2日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拍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至:海盐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海盐支行、帐号:360101040008583),竞买人凭法院交款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注:对以上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执行机构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73-82931165、13905736956 徐先生 法院监督:0573-8603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