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7日14时30分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408号房产(建筑面积约48.06㎡;商业)。起拍参考价:42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6月4日—6月6日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如委托他人须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相应的保证金交付手续办理竞拍报名手续。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前(建议使用本票)汇付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及账号:华夏银行海宁支行4250200001819900001026)。交款后凭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开具的交款收据(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至本公司报名。未竞得者,凭相应的交款凭证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①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13757305731,0573-82091898 法院监督: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