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青岛市市北区丹山路70号网点房,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总建筑面积为158.97㎡,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06563号,起拍价165.5195万元,竞买保证金34万元;
2、青岛市市北区丹山路34号房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为135.05㎡,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07723号,起拍价115.5295万元,竞买保证金24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2013年4月28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特别说明:如内有用户、自行清迁,买受人负担办理过户等全部税费。
四、联系方式:0532-85910068 13792872977 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