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3年2 月28 日14:00 对以下标的1、2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分别公开先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涪陵区马武镇桦榕街隆怡饲料厂所在楼房负二层商业用房,建面281.03㎡,房地证号:303房地证2007字第04601号,商业出让用地,空置。拍卖保留价21.08万元,竞买保证金2.2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2 月26 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013年 2月27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1、标的2现已出租,委托方未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4、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2385902 崔老师
联交所涪陵分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72812883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