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郑州东路122号门面四间,建筑面积约138.6㎡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出让土地,出让期限至2050年10月12日。
上述房屋拍卖成交后若出现产权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与上述公告面积有出入的,以产权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拍卖价款互不退补。
自公告之日起原址展示拍卖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11月30日16时止在我公司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证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本公告由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为准。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45号市供销社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