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2年9月13日上午10:30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多功能法庭进行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甲5号太平洋商业广场124号、125号商业房二套(南门外大街名人鞋城西面),1998年建,钢混结构,总层5层,所在层数1层,建筑面积共53.76平方米,起拍价646894元,设有保留价。
拍卖方式:密封报价与现场公开竞价相结合。
保证金:起拍价的50%。
报名地点: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9号街坊215号)
报名及展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9月12日上午11时止。
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坐落地。
报名须知:
1、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认真勘察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将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到我公司办理参拍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成交额5%的佣金及所涉及的相关税费。详细资料请来公司索取。
联系电话:0472—6990421
监督电话:0472—510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