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拍卖公司受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委托,定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10时整在山水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参加竞拍者请办理登记手续。拍卖标的如下:
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南区34幢7号—10号商业用房及东升南区34幢4单元201室—502室房产(含地下室),证载建筑面积共计957.08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79.5平方米。该房产标的采用先整体后分拍的方式进行拍卖:(一)整体拍卖:起拍价为458万元;(二)分开拍卖:(1)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南区34幢7号—10号商业用房整体,证载建筑面积共计167.64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35.9平方米,起拍价90万元(如该标的未能成交,则分成4个标的进行拍卖,标的证载建筑面积37.62平方米—46.2平方米不等,起拍价20万元—24万元不等);(2)丽水市莲都区东升南区34幢4单元201室—502室房产,共分6个标的进行拍卖,标的证载建筑面积96.61平方米—197.36平方米不等,起拍价42万元—98万元不等。
以上标的均设保留价。
标的详情请垂询浙江山水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中的房产标的均为法院委托拍品,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手续:企事业单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会资料)。
报名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1月16日下午5:00时止(双休日除外)
标的展示时间:2009年11月13日起至11月16日下午5:00时止(双休日除外)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宇雷路503号三楼(山水拍卖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92213 2292285
浙江山水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