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容城县中原制衣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西院东西配房、院墙、厕所,东院水泥彩砖、彩钢棚、影壁旗杆。位于容城县容城镇东牛北庄村。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房屋建筑面积2930.9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容城县房权证容城镇字第101146号,钢混、混合结构;国有土地使用权6360.00平方米,土地证号:容国用(2010)第012号,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37年1月13日。拍卖保留价410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0月1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100148016796 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4年10月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有关法院负责标的移交。
2、标的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503323717 0312-5880123崔先生
报名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世纪大厦B座7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29
河北宏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本公告2014年9月23日刊登于《河北科技报》第B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