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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00个车位转让

发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时间:04-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gjh 关注:

标的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00个车位

项目编号

SW2014R217

挂牌价格

详见附表

挂牌起始日期

2014年4月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4年4月15日 

标的所在地区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 

首次登载报刊

金融投资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转让方(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00个车位

挂牌价格

详见附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价款支付期限

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产权人本次以评估价的90%为底价优惠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仅限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业主(业主须提交房地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其业主资格),且每户业主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

 2.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公告期间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交纳拟受让项目相应的保证金。

保证金设定

金额

拟受让车位挂牌价的30%

交纳时间

保证金缴纳时间截至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以到达交易所账户为准)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其他

保证金帐户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本项目保证金处置方式如下:

1、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如采取拍卖方式转 让,根据《竞买协议》约定该保证金中的50%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如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竞价实施方案》约定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交易标的,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受让该交易标的,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9)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10)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1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细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主体资格类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     □签收的网络公告     
□签收的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确认函      □受让资格证明材料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若不变更挂牌条件,则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挂牌十个工作日,如仍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物按单项分拆向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业主以评估价的90%为挂牌底价转让。第一次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第二次挂 牌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若上述两次挂牌公告期内车位未能全部转让,则转让方将未能转让的车位作为一个资产包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整体转让,业主也不再有优先 权。

2、转让标的物属于法院裁定资产,已过户到转让方名下。在法院裁定转让标的物给转让方之前由泰康城广场物管公司经营管理;在法院裁定转让标的物给转 让方后,维持该状况,由转让方委托泰康城广场物管公司经营管理。受让方持过户后的转让标的物权属证书及转让方出具的移交函自行与泰康城广场物管公司办理转 让标的物的交接事宜。

3、本次转让过户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状转让,转让标的物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物成交金额。

5、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代办意向受让方报名手续,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车位挂牌转让有关事宜。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10号

注册资金

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斗明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证

20189699-0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文号

川国资产权[2011]10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你公司转让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21套房产(其中写字间16间,车位105个)项目予以立项。

2、将此次立项批复情况进行公示。
3、选择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我委备案。

五、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00个车位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

权证号

详见附件

简介

 车位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负1层和负2层,建筑面积详见附件。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华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核准日期

2012年8月24日

评估基准日

2012年3月25日

评估值

0.000000万元

确认底价

0.000000万元

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决议机构

董事会

决议文号

川国资司议[2011]1号

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内容

 同意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处置成都市中院二次裁定发还给我公司的中川国际公司刑案资产,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111号“泰康城广场105个车位,该资产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六、项目附加信息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02号车位

12.5

25.95

7.79

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03号车位

12.5

25.95

7.79

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08号车位

12.5

25.95

7.79

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2号车位

12.5

25.95

7.79

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4号车位

12.5

25.95

7.79

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5号车位

12.5

25.95

7.79

1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6号车位

12.5

25.95

7.79

1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7号车位

12.5

25.95

7.79

1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18号车位

12.5

25.95

7.79

1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0号车位

11.75

24.39

7.79

1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1号车位

11.75

24.39

7.79

1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5号车位

12.5

25.95

7.79

1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6号车位

12.5

25.95

7.79

1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7号车位

12.5

25.95

7.79

1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8号车位

12

24.91

7.47

1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29号车位

12

24.91

7.47

2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0号车位

12

24.91

7.47

2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1号车位

12.5

25.95

7.79

2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2号车位

12.5

25.95

7.79

2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3号车位

12.5

25.95

7.79

2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4号车位

12.5

25.95

7.79

2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5号车位

12.5

25.95

7.79

2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6号车位

12.5

25.95

7.79

2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7号车位

12.5

25.95

7.79

2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8号车位

12.5

25.95

7.79

2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39号车位

12.9

26.78

8.03

3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0号车位

12.9

26.78

8.03

3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1号车位

12.9

26.78

8.03

3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3号车位

12.5

26.30

7.89

3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4号车位

12.5

26.3

7.89

3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5号车位

11.75

24.39

7.32

3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6号车位

11.75

24.39

7.32

3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7号车位

11.75

24.39

7.32

3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49号车位

12.5

25.95

7.79

4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50号车位

12.5

25.95

7.79

4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52号车位

12.5

25.95

7.79

4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54号车位

12.5

25.95

7.79

4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57号车位

12.5

25.95

7.79

4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80号车位

11.75

24.39

7.32

4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83号车位

11.3

23.45

7.04

4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85号车位

12.5

25.95

7.79

4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1层188号车位

11.3

22.84

6.85

4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01号车位

12.5

25.17

7.55

5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02号车位

12.5

25.17

7.55

5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04号车位

12

24.17

7.25

5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05号车位

12

24.17

7.25

5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07号车位

12

24.17

7.25

5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08号车位

12

24.17

7.25

5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09号车位

12

24.17

7.25

5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1号车位

12

24.17

7.25

5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2号车位

12

24.17

7.25

5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3号车位

12.5

25.17

7.55

5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4号车位

12.5

25.17

7.55

6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5号车位

12.5

25.17

7.55

6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6号车位

12.5

25.17

7.55

6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7号车位

12.5

25.17

7.55

6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8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19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0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1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2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3号车位

11.75

23.66

7.10

6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4号车位

12.5

25.17

7.55

7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5号车位

12.5

25.17

7.55

7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6号车位

12.5

25.17

7.55

7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7号车位

12.5

25.17

7.55

7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8号车位

12.5

25.17

7.55

7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29号车位

12.5

25.17

7.55

7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30号车位

12.5

25.17

7.55

7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31号车位

11.75

23.66

7.10

7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2号车位

11.75

23.66

7.10

7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3号车位

11.75

23.66

7.10

7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4号车位

12.5

25.17

7.55

8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5号车位

12.5

25.17

7.55

8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6号车位

12.5

25.17

7.55

8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7号车位

12.5

25.17

7.55

8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8号车位

12.5

25.17

7.55

8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39号车位

12.5

25.17

7.55

8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40号车位

12.5

25.17

7.55

8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二层241号车位

12.5

25.17

7.55

8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3号车位

12.5

25.17

7.55

8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4号车位

12.5

25.17

7.55

8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5号车位

12.5

25.17

7.55

9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6号车位

11.75

23.66

7.10

91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7号车位

11.75

23.66

7.10

92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8号车位

12.5

25.61

7.68

93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49号车位

12.5

25.61

7.68

94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0号车位

12.5

25.61

7.68

95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1号车位

12.5

25.61

7.68

96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2号车位

12.5

25.17

7.55

97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3号车位

12.5

25.17

7.55

98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4号车位

12.5

25.17

7.55

99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5号车位

11.75

23.66

7.10

100

越秀区泰康路111号负2层256号车位

11.75

23.66

7.10

七、项目交易所联系信息

 联 系 人: 肖雨辛、陈翔

 联系电话:028-86120831 、86125934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1楼

 

  业务监督:028-86125869 廉政监督:028-85337195

八、告 知 函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发布的项目信息,以项目转让方委托本所在指定网站(www.swuee.com)发布的内容为准,本所对任何超越该公告内容的信息产生的法律问题,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所出具的有关项目的法律文件,均由本所相关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方可生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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