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阳光四季小区10号楼3单元1楼109号车库,建筑面积约22.04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32,240.00元。
预展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15日至 2013年11月29日;标的物存放所在处 (公休日除外)。
请有意竞买者于2013年11月29日15点前执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单位公章、交纳完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委托方开具竞买保证金到帐收据等相关文件)来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最迟于2013年11月29日15点前到达委托方帐户,否则不能参加拍卖会)。竞买成交后,须按委托方的规定7日内交清全款,竞买保证金转化为成交款。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4万元。
注:上述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止,请通过本公司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垂询电话: 2290180(法院)
孙女士 13504715797(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