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依法对位于普兰店市大刘家镇洼店村及大刘家村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普国用[2004]第326、327、328号)、房屋(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大刘家04003号、04004号)及构筑物和141个日光温室大棚{具体见辽万融房鉴报字[2013]第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大中连鉴定字[2013]第001号鉴定报告书)。评估价为47,483,510.00元人民币,该价格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
展示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9月4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13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
拍卖会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9层本公司拍卖厅
咨询电话:0411-83786383 联系人: 马女士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9月5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3年9月5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注: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大连弘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兴杨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兴杨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盛源宾馆及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