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受广元市元坝区水务局委托,现对元坝区境内嘉陵江河道内的砂石资源开采权(第一批)予以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可利用砂石资源储量估算 (万m3) |
砂场面积 (万m2) |
开采 方式 |
平均开采深度(m) |
采砂船容量 |
起拍价(万元) |
10 |
昭化镇战胜坝船E段采砂场 |
2.88 |
1.8 |
船采 |
10 |
2 |
115.2 |
11 |
昭化镇战胜坝船G段采砂场 |
4.32 |
2.7 |
船采 |
10 |
3 |
172.8 |
12 |
虎跳镇三公坝船A段采砂场 |
2.16 |
1.8 |
船采 |
10 |
2 |
86.4 |
13 |
青牛乡柴家坝船C段采砂场 |
2.16 |
1.8 |
船采 |
10 |
2 |
86.4 |
14 |
青牛乡月儿坝船A段采砂场 |
1.08 |
0.9 |
船采 |
10 |
1 |
43.2 |
二、出让日期: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三、竞买人资格:2012年9月30日前在我区嘉陵江内停靠的有合法手续的采砂船业主可参与竞买,每个标的必须要达到相应的采船容量数,签订联合协议后才可参加报名。每艘船只能购买一个开采区域,竞买成功后该船不得参与其他标的的竞买。
四、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每艘船30万元)和拍卖保证金(每艘船3万元),竞买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广元市元坝区水务农机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元坝镇支行;账号:100162941980010001),拍卖保证金交与本公司。上述保证金须于标的拍卖会前1小时到达委托人和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10、11、12、13、14号标的拍卖会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10时在广元春秋大酒店十二楼会议室举行;
六、报名须知
(一)资格审查:竞买人凭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登记证书、每艘船有两名持有有效船员服务簿的技术人员证书到元坝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元坝区水务局出具同意报名竞买决定书。
(二)报名应具备的资料:1、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件一份,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协议一份;2、船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由元坝区水务局出具的同意报名竞买决定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0、11、12、13、14号标的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上午9点止,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广元市川交商城4幢3单元5-2号;联系人:章荣光;联系电话:0839-3262339、13808128254。
七、标的物展示
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原址展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协议书及拍卖标段说明书。本公告在广元市元坝区门户网站及广元市元坝区水务局网站同时登出,竞买人可登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