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金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金溪县浒湾镇中州莲塘水库旁两处面积为146亩林权(有林权证、2003年种植南丰蜜桔树约4200株)、6间猪场及若干猪栏舍和生活用房配套供水电力沼气等设施,起拍价 224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2年9月17日前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二、标的展示: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即日起展示标的物。
三、注意事项:
请意向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4份,在2012年8月16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预交竞买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四、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