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和广东益诚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7月24日10时30分在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外经贸大厦二楼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联合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新中国成立50周年纪念币人民币40万元、2008年奥运会纪念钞票港币19840元、国库券11702元、第四套人民币同号纪念册一套。起拍价:3407324元,保证金340700元,执行案号:(2012)穗南法执字第339号。
请有意竞买者于2012年7月20日11:30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蒲洲支行;账号:630157756040],请在汇款摘要栏注明执行案号,以款到账为准,并于7月20日前携带汇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法院监督电话:020-39911255、39911240。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7月10日-19日(请电话预约),标的展示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S3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外经贸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38869816、38866155 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
广东益诚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1楼
联系电话:83293840转8028 联系人: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