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3月13日上午10点整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河畔一街4号105号车位【建筑面积:13.1216㎡,使用性质:非居住用房,参考价:84,672元,保证金:8,460元,不交吉,案号:(2011)云法民执字第00555号】(业主有优先购买权,按先业主、再非业主的顺序进行公开拍卖,业主须提供房产证明)。
注意事项:上述标的物的有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21768516018000146),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到账后携带汇款单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代管款收据,凭代管款收据和身份证明等文件于2012年3月11日前到我司办理竞买资格核对手续,经法院批准后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白云法院监督电话:83008095。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3月5、6日(请提前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91号金悦大厦2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4819298、84819295、13070272711、1392619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