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于2011年12月6日下午3时,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停放于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停车场内的小汽车一辆及手机3台。起拍价5810元,保证金1200元。
二、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三、联系电话:22210668
四、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